為了盡可能的保障信托資產的安全,信托公司都會安排不同程度的抵押品或擔保方。不同信托公司會有各自的風控方法,常見基本的風控措施有:
一:抵押或質押。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(房產、股權等)抵押或質押給信托公司,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托產品的本金及收益,信托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。一般情況下,融資方的抵押、質押物的估值會高于投資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,以保障投資人的本金及收益。
二:擔保。對于沒有抵押(或質押)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托財產,信托公司往往會要求交易對手提供相應的擔保,比如,擔保公司擔保、第三方擔保(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)、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。
三:結構化設計。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托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,購買優先級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,購買次級和劣后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后收益權。信托產品到期之后,在信托財產清算時,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級受益人本金、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全部歸劣后級受益人,極端情況下,如果出現投資風險,也先由劣后級的投資者承擔。